| 办公室 |
一、认真学习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各项政策和文件,做好上传下达和局内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。
二、负责拟定各种综合性文件、材料,当好领导参谋。
三、做好文件收发和各种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四、做好的有关政工、人事的具体工作。
五、负责局内部财务管理工作。
六、做好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。
七、负责来人来客接待和来信来访的登记、回复工作。
八、组织好全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有关公益活动。
九、做好全局人员考勤记载、协助局长抓好机关作风建设。
十、完成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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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45655 |
| 财务科 |
一、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,增收节支,合理使用;
二、及时,准备、完整地做好日常账务工作,做到账账、账表、账实三相符,定期编制各项财务报表,并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凭证;
三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,坚持财务审批“一支笔”,对各种报销单据严格审核,手续齐全;
四、加强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管理,做到日清月结,杜绝贪污、挪用和其它违纪行为;
五、定期对局各项基金活动情况进行定性、定量分析,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;
六、完成局下达的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任务,并主动与结算科协调,随时掌握基金收支动态;
七、完成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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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29800 |
| 工伤科 |
一、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。办理工伤保险登记,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,作好工伤保险的调查、统计;
二、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;
三、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;
四、为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;
五、与医疗机构、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;
六、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、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、康复费用、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,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;
七、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,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;
八、完成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。 |
5226210 |
| 基金科 |
一、负责收集、整理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基本资料,建立参保单位和职工基本资料档案;
二、负责审定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,核定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,制定年度基金征缴计划;
三、负责定期汇总各单位缴费情况,及时掌握基金征缴动态;
四、负责审核参保单位和个人异动情况申报资料,核定应缴基金金额;
五、负责新增参保单位的扩面工作;
六、负责配置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,并接受参保职工的查询;
七、完成局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。 |
5228632 |
| 稽核科 |
1、负责参保单位基金稽核工作。
2、负责医疗费用质疑问题的稽核工作。
3、负责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的随访、抽查工作。
4、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、药店违规费用的稽核和查处工作。
5、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、药店执行医保政策、履行定点协议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,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年度考核工作。
6、负责医疗费用、手工报销、转诊、转院、基金拨付、慢性病和重症疾病申报的稽核、监督工作。
7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5223776 |
| 结算科 |
一、负责各定点医院医疗费用结算,根据与各定点 医院签定的协议,及时做好各定点医院的结算。
二、负责各定药店门诊IC卡结算。
三、负责离休干部门诊、住院医疗费用结算,并及时统计,报送各有关单位。
四、负责六级伤残军人的门诊、住院医疗费用结算,并及时统计。
五、负责慢性病人医疗费用审核,结算并进行分类统计。
六、负责大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、结算,并及时将其住院材料转交给人保理赔,协调好与人保公司关系。
七、负责转诊病人医疗费用审核、结算并保存好相关原始资料。
八、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结算,并单独建立结算资料档案,实行数据化管理。 |
5228020 |
| 信息科 |
1、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;保证医保局局域网、定点医院、定点零售药店同中心数据的的正常通信。
2、负责定点医院、定点零售药店的网络系统的管理与维护。
3、负责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,做到准确、及时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4、负责IC卡的发放、挂失、补卡。
5、做好所有电子数据及个人帐户的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个人帐户的转出。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|
5229206 |
| 医管科 |
一、负责对定点医院、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交劳动局审批;
二、负责督促定点医院、定点零售药店完善各种必需的软硬件配套设施,包括人员配备、宣传标牌、网络建设等;
三、负责办理离休干部、军转干部、六级以上伤残军人、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参保职工的入(出)院、转(含赴外就医)的有关手续。
四、依据政策对定点医院、定点零售药店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、用药范围、服务质量、医药价格进行管理工作;
五、负责慢性病及其它特殊病例的管理,做好处方外配的管理工作;
六、接受参保人员的投诉,负责做好医院、药店及参保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;
七、定期审核定点医院的住院结算费用;
八、完成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。 |
5231383 |